《又是你!?nah!》

黄明志是何方神圣?
难道他有三头六臂?是白龙王降世吗?
竟然有本事让全国朝野领袖闻“蕉”起“武”?
说来说去,还不是因为他敢敢“胡言乱语”咯!
这种把法令当着狗屎倒在马桶里等水冲走的年轻人,我们就叫他“勇士”?
正常人一人两粒,他只是比我们多了几粒罢了嘛!
正常人的内脏是不会长毛的,他只是胆生了几条毛而已嘛!
这种人我们就尊称之为“反常人”!
坦白说,在这个不分青红皂白,是非颠倒的尘世里,我们其实也搞不清谁才是正常人。
假如你问我他有犯错吗?
我问你:叫人家吮香蕉有罪吗?
吃香蕉我最在行了!从小吃到大!
根据我多年的观察,有人剥了蕉皮就直接咬下去;有人喜欢吮了一会儿才咬下去;有人喜欢做成香蕉船慢慢欣赏;有人喜欢做成香蕉蛋糕放进冰箱慢慢吮........
不行咩?香蕉是人家的,人家要怎样咬就怎样咬啦,你吹咩!
只有头脑肮脏的人才会将吮香蕉想成那个。。。。。印度话叫sappi。
天啊!我开始同情。。。。。那条香蕉了!
我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我最喜欢的香蕉沦为你们亵玩的对象!
讲了一大堆,黄明志究竟有犯错吗?
你看那条老菜头家里已经有老婆了(虽然长得很抱歉),还要叫狐狸精帮他吮下面那条烂蕉拍成三级片,可是都没见他坐牢啊!还胆敢骂黄小弟下流无耻!?
我现在才知道一件大事。
原来我国有两种法律的,一种是专给达官显要的,另一种是给我们这种贫民百姓的!
黄明志,你是达官显要吗?不是啊?老菜头说得对,所以上天也帮不到你了!
我最顶不顺的就是那个连官屁都嗅不到的前驸马爷,竟然说那句“you tak baca?siapa buat malaysia kaya?”有煽动的气味!
我左嗅右嗅上嗅下嗅前嗅后嗅都嗅不到那一句有被它煽动到?
亏他还是牛精大学毕业生!
歌中一直强调那个“中国论”女校长的名字,难道也有罪?
黄明志是怕我们不认识这位远近驰名的雌狗,怕我们eja错它的名字,其实纯粹是一番好意啦。
那么举中指有没有罪呢?
我问你:
举拇指有罪吗?没有。
举小指有罪吗?没有。
举食指有罪吗?没有。
举无名指有罪吗?没有。
举完全部手指有罪吗?没有
举中指有罪吗?有!!
天啊!那不是很好笑吗?那一条法令禁止人家举中指的?
假如不可以举,那些猪一出世除了送去割包皮,就索性连中指也一起割掉吧!
可是,我还是认为黄明志应该进去坐一下的。
哎呀,一年半载而已嘛!
你怕出来没事做?我保证到时候那些朝野政党个个都铺着红地毯迎接你啊!
你没看见我们那位林观音坐了几年牢之后,竟然转运了!
哦,我还以为只有睡棺材才会转运呢!没想到。。。。。。。
老弟,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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