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肠法律》

某人因咬人而被罚款2000大元。
对某人而言乃小菜一碟。
被告虽破了财,却挡了灾,继续当他的朝廷大臣,继续领俸。
国阵无需办补选再度蒙羞,当然不亦乐乎矣!
可是不知何故,竟出现另有心人乘机掀起司法大风暴!
顿时,“不少过”、“不超过”等法律鸡肠字眼,让咱们这群凡夫俗子血压飙升,看晕了头!
独立初期和现今的国语程度与语法大不相同
当年咱们的律法皆翻译自红毛鬼版本,在语法上难免不尽其美,总会产生多少混淆。
本人建议有关单位适时修订咱们的法律,切勿自愚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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