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没事》


全世界每天都有无数女性被强奸和非礼,要不是这宗案件涉及当红名人,我实在提不起兴趣再看下去。
此案尚在审查中,我不是警察,不是律师,不是法官,不是当事人,更不是现场目击者,所以我不敢,也不应该提出意见。不过,我怕我最后会忍不住蔑视法庭。
其实,我要说的是,无论最后的判决如何,男方已经注定是输家。不是吗?
输了官司,他自然须要坐牢,身败名裂。
赢了官司,你以为他有好日子过吗?得罪了全世界的女人只是小事,新马不是很大,只要他走到那里,背后总有人指指点点。简直生不如死!
这就是身为男性的无奈。
一旦发生这种性丑闻,男性总是注定要吃暗亏。女性虽然平时力争男女平等,但在法律面前,她们永远是弱者,需要被保护的一群。
刚才看了一下网友的留言。
很多人都提到睡房没有锁门的事。
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平常在家睡觉前会先锁门吗?去旅店过夜,你会锁门吗?
我知道我的问题很笨。但是偏偏就有人比我更笨。笨到连睡房都不上锁就跑上床睡大觉去了。
不锁门有两个可能性~~忘了,醉了。
当然,你肯定会说,人家没有锁门,他就应该溜进来乱摸吗?
不是应该,是你开了一个“方便门”给色狼进来而已。被告还可以说是你们故意开大门色诱他进来行凶呢!我该不该说你是活该呢?还是不要说比较好,等下被大家围殴就惨了。
还有那个被告的未婚妻,怎么可能让喝醉的老公四处摸别人的奶?她需要检讨一下,是不是她的奶不够人家的奶厉害,所以老公才要四处找“母爱”?
其实,假如我是律师,什么都不用问,只需要问她们一个极简单的问题就够了~~~当晚你们三个人有喝醉酒吗?
有。
好。
酒后乱性。罚款了事。
记得,以后睡觉要锁门。
还有,不要在外面喝醉,很危险。
幸好回教法还没执行。你被奸,还要4个有正当职业的目击者,才能将强奸犯告上法庭。最要命的就是,强奸犯还可以娶受害者为妻!
还好你不是回教徒。
坦白说,放眼全世界,很多国家的法律都对女性很不公平。
最近惹到全世界的女性呱呱叫的印度国,就是最佳例子了。
还有那些中东的回教国家,更是把女人当垃圾。
女人要抬头,除了自我提升,还要洁身自爱。
刚才突然想起一件事。
这个被告究竟是先摸A奶,然后才摸B奶,还是AB奶一起摸?
假如先摸A奶,A肯定会大喊,那他肯定没机会再摸B奶。
所以我大胆推测,被告肯定是AB奶一起摸。
还要舔耳朵?哇,也够他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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