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死?》

弃婴者被判死刑的课题在我国掀起一阵涟漪。
把一个刚出娘胎的孩子丢弃在艳阳高照的路边、蚂蚁成群的树下、流浪狗溜达的垃圾堆。。。。不就等于谋杀一条生命吗?以命偿命,我认为天经地义。
至少可以警惕那些没有“性交执照”的少男少女们三思而后爽啊,不要乐极生悲。
至于那些已婚人士,其实还有很多管道可以让孩子健康成长的,而不应该一丢了之,一干二净。
当然还是会有反对的声音。
马华就是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弃婴死刑的国阵成员党。这样就对了!不要什么事都被人家牵着走嘛。
黄燕燕说性教育是防止弃婴的最佳方法。学生们了解了性教育之后,知道防范怀孕的技巧之后,大家不会怀孕了,就自然没有婴儿可以丢了!哇,果然是高智慧的女人啊!
老蔡,请问你上次有戴袋子吗?口交是犯法的啊,您知道吗?
我很怀疑,当一对男女情到浓时,还有时间跑去7-11买袋子吗?跑回来时性趣已差不多没了。
你跟朋友去夜店狂欢,喝到醉醺醺的,十个月后你还记得孩子的爸是谁吗?
所以我劝请全国女性24小时都必须随身携带一两个安全套,以便不小心被人强奸时,可以要求对方先做好安全措施,接下来要做什么都没问题。
这就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吗?
我认为性教育固然重要,道德沦落才是真正需要大家关心的课题!
我们连丢垃圾这种小case都解决不了,我真的要放眼看看这群“高智慧”的国家级领导团队如何解决“丢人”的问题。
不如丢垃圾也被判死刑吧!哈,不错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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