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爸妈就警告我们不可以纹身!
我不怪他们。
在70年代,的确只有流氓才会把自己的身体纹上各种各样的图腾。
简单来说,纹身=流氓。
天地下哪有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去当流氓呢?
那时候也像现在那样,到处逮捕“纹身男”。
总之,有捉错没放过!
事隔多年,不懂何时开始,纹身竟然变成了一种艺术,一种潮流,甚至是一种时尚。
在国内外,我们经常都可以在闹市里看到不少少男少女,这里纹一个蝴蝶,哪里纹一朵花......
当然,也有一些只是粘贴罢了。不是真的纹身。
其实,纹身或者在身上画上一些图案,纯粹是个人所好。
我不懂法律。
有谁可以告诉我,纹身究竟犯了哪一条法令?
据我所知,伊班人和印度人特别喜欢纹身。
纹身,对古代伊班人来说就是英雄和战士的象征。
至于印度人,多数会把自己的名字纹在手上。什么理由?我不懂。可能怕遗失孩子吧。
我认为,与其花时间全国各地查纹身,不如多花一些时间在治安上面吧。
我们都知道,流氓多数喜欢把自己的头发染到五颜六色。
所以我猜想,不久的未来,染发和留长发的男性会不会也有麻烦?
戴黑眼镜呢?像mark哥那种要不要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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