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神的手!不是凶手》

中学校长掴打笑脸学生的案件至今似乎没完没了。
学生母亲觉得董事部没有积极处理此事,而且也没诚意,所以在日前再次轰炸对方。
她还恐吓要召集其它被这位校长处罚过的学生家长一起来学校示威,一直到这个校长被“开除”为止!
她好天真哦!她以为校长是她家的印尼女佣啊?说滚就滚?
此外,她也列出25个疑问,要校方与董事部一一解答清楚。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问题妈妈才会生出问题孩子。
我以为印度人很难搞,没想到这种女人更难搞!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得罪阿猪阿狗,千万不可以得罪女人。
难怪几千年前的孔先师会吐出一句肺腑真言:“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小人是谁?就是在暗地里出卖或致伤你,甚至致你于死地的亲人、朋友或路上的甲乙丙丁。
小人无所不在,所以防不胜防。
其实我们华人最相信小人了。
每年初春时,我们的妈妈婆婆奶奶最流行去庙宇打小人。她们希望可以把全年的小人全部一起干掉,那么家人就可以顺顺利利地过日子了。
究竟她是校长的小人?还是校长是她的小人?啊,我也晕了!
我们目前暂且先不要讨论打人的对与错。我们先看看这个母亲的要求是否合理。
这位母亲也许不太了解一位普通老师要成为校长的那段充满泪水和汗水的苦难过程吧?
一般上,要成为中学校长,至少也要累积25年以上的宝贵教学经验。
不是凭这位爱子心切的母亲一席话就能摧毁人家已经建立了二三十年的长城的!
对于她的要求,我只能说:“有”理取闹!
其实这件事无论让哪一位法官来审判,判决都是一样的-----校长错了。
在法律上,致伤别人就是错的。这位母亲绝对有理由控告校长。
可是我也要大家明白一件事: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法律是什么?
法律只是由几个活人想出来控制别人活动的玩意儿罢了嘛!
而且法律是可以随时间、环境和人物的需求而修改的。
打人是不对的。
可是当老师处罚某个学生时的动机是好的,是有教育性质的,我认为老师并没错。
就像你们父母惩罚偷邻居红毛丹的孩子的道理是一样的。纠正孩子的行为难道有错吗?难道我们也要控告父母吗?
另外一个学生在三星期内竟然被校方处罚了两次之多!身为家长的就应该马上前来学校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大家一起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兴师问罪,增加问题!
孩子年幼无知,他们还以为在班上笑笑只是属于平常事。可是在我们老师的眼中这已经是喧闹了,而且会影响隔壁班上课。假如这种动作一旦养成习惯,将来这班人在任何场合都会随自己欢心而胡作非为。
身为老师的我们绝对有必要和责任去教育他们如何做个守纪律的未来国家主人翁。
以下故事我已讲了N次,可是每次都有不同的领悟。
一位母亲去牢里探望被法官判了死刑的独生子。
这个孩子因为被妈妈溺爱,结果无恶不作。
母亲问他还有什么要求吗?
他说:“我要喝你的奶。”
母亲因为太爱这个孩子了,也顾不了尴尬,就拉开上衣让孩子吸奶。
就在这个时候,孩子狠狠地往妈妈的乳房咬了下去!
妈妈因为疼痛极了,很自然地就挥手掴了他一巴掌!
孩子哭着对妈妈说:“妈,假如我小时候做错事你肯掴我一巴掌,我现在可能就不用死了!”

最后,敬请各位家长相信我,老师是上天派来的天使。
他们将知识的种子传播给你们的孩子,将做人的道理告诉你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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