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哈,什么时候我家变成法律研讨会了?
伟翔在留言说“这是我最后一个回复”,可是接下来却连续发了两个留言过来,难怪我要先打律师,他的言行不可信嘛!(对不起,不是全部律师都像他)。
他说,我没有回复他的问题,其实我都没看完他的“论文”。哎哟,不是我不要看,是他的留言比老太婆的缠脚布还长啊,等我有时间才慢慢欣赏吧。
我是不是老师,叫他无需怀疑,花点时间做好他的律师工作吧,不要再上网找无聊人辩论了,特别是像我们这种没智慧的人。
可是看他那么有诚意问我“难道他无牌驾驶就可以射杀他?”,那我就拨冗发表一些愚见吧。
无牌驾驶是犯法的,你们敢否认吗?至于可不可以射杀,就要看情况而定。这些法律知识在我的留言已经有几位大律师解释了,所以轮不到我发言。
那位少年死者,凌晨撞车逃跑,算有罪吗?
据我所知,警车追车一定有放警号的,意思是:“停车!否则开枪!”。对方还是不停下来,警方就可以肯定对方因为某原因而畏罪逃跑,所以你说警察可以开枪吗?
请看清楚,警察已经尝试射破对方四条轮胎将车弄停下来,而不是一开始就枪毙他,更不是在对方停下车后,看到司机是个少年才枪毙他的。
一般上,只有犯法的人才会逃,才会心虚,你同意吗?
警察比你我在这方面更有实际经验,所以我才相信他们的办事方式(虽然不是完全同意)。
而且,当时警察也没有预料到对方是个14岁的少年。他们一心只想将对方逮捕归案。假如继续让他在马路上飙车,不是更多无辜的人陪他一起死吗?你难道不同情那些无端端被他撞死的路人吗?至今你还是坚持死者是对的吗?
你喝水都会呛到啦,更何况当时大家都在追逐中,难免会射不中焦点吧?我认为就算是警察做错了,也算是误杀吧?没有谋杀那么严重吧?伟翔,你满意我的答复吗?不满意?我也没办法。去问allah吧,他是maha tahu。
至于kentteh,我认为造成贪污的最大原因是因为有人犯错而设法掩盖自己的错误,你同意吗?自己是清白的,何必贿赂警察?而且警察也没有理由要你贿赂他。你会无端端在路上塞十块钱给路过的警察吗?我看那位警察马上call精神病院来捉人啊!自己做错了,人家帮你解决问题了,还骂人家贪钱?这个世界真的疯了!
至于JUNE,我在这里向各位大律师们说声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打律师的。我是要“激”那位“最后一次回复“的蛇出洞罢了。那条蛇果然中计了。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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