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的记性超人,还是刚患上老人痴呆症,都应该还记得几个月前有一群人在某位领袖的住家大门口大
摇屁股的新闻。
有人说他们在公共场所做
健身操,没有妨碍任何人,也没有骚扰任何人,纯粹“
好事”一桩,所以没必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向他们采取法律行动。
好了,现在竟然有人胆敢脱裤
示臀了!
这就是所谓的
火小而纵之,必成大火!恶小而纵之,必成大恶!上梁不正下梁必歪无疑!
怪谁?
还好他只露后面,不幸中之大幸也!
我非常赞成执法单位马上采取行动对付这些“
高知识的暴露狂”!
不过,请公正、公平、公开一些,好吗?
法律面前,没有分等级地位,没有分肤色宗教,错了就是错了!
否则我们要法律干嘛!?
3 条评论:
不小心露臀,虽然有点伤风化,但是没有当场做糕,应与轻微处罚,板打臀部100下,以儆效尤。
露股无罪!
君的贴图已经表示了一切。。。。。
称子代表公正
他们有称子靠,他们代表法律,你吹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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